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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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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公務員「飲宴應酬」登錄機制

發布日期:114-03-20

更新日期:114-03-19

發布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

強化公務員「飲宴應酬」登錄機制
同仁因公務禮儀往來活動,確有必要參加飲宴應酬,除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需事前簽報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外,如於飲宴應酬遇有「未預期」之其他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者同桌飲宴,應於三日內填寫公務員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簽報機關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