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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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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102-10-31

更新日期:112-10-13

分類:交通類

發布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

汽車重要設備變更未申請臨時檢驗行駛道路,屢被警查獲,處罰規定為何?
答: 處罰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9600元罰鍰並責令檢驗;一年內被查獲二次以上者,並吊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經吊扣牌照二次再違反規定被警查獲者,吊銷車輛所有人汽車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