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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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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105-05-17

更新日期:112-10-13

分類:交通類

發布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

超過規定最高速限逾40公里者,處罰規定為何?
答: 依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裁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六個月,記違規點數3點;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